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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筑节能发展势头迅猛,推进有力
发布:2017/8/7 10:42:05  字体:+ 放大 | - 减小

 2016年,我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546.22万平方米,完成省厅任务202%,其中居住面积452.7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93.47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5.83万平方米,完成省厅任务158%,其中太阳能光热面积147.95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7.88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143.41万平方米,完成省厅任务120%,二星 及以上标识项目面积115.05万平方米,完成省厅任务288%;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1.43万平方米,完成省厅任务71%,其中居住建筑6.0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5.34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能耗测评标识项目22项, 出省厅任务2项;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数据上传36栋,全部完成省厅任务;科技成果推广项目34项, 出省厅任务17项;共获省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330.8万。
 一、绿色建筑工作稳步推进
 2016年我市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面积为547.6万平方米,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新增绿色建筑设计标识9项共计143.41万平方米,其中一星 绿色建筑3项共计28.36万平方米,二星 绿色建筑6项共计115.05万平方米,全部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连云新城、海州区、开发区省 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其中开发区于今年12月申请验收。
 为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我市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在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就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同时开展施工图绿色设计专项审查,从源头加强绿色设计控制,并把绿色建筑内容纳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质量监督、专项验收,全面落实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可再生能源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2016年,我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5.83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面积147.95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为141.4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为6.50万平方米,浅层地源热泵7.8万平方米,基本完成省厅目标;4月份,我市申报的 可再生能源示范市、东海县申报的 可再生能源示范县、赣榆区申报的 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均已顺利通过省厅验收评估;今年以来,我市共有36栋公共建筑实现了能耗分项计量数据实时稳定上传;另外,我局申报“连云港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定研究”获省 立项,夯实了能耗调研和限额制定的工作基础。
                                                           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徐云蕾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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