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挖掘选树一批在推动城市建设大提升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弘扬“最美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建控股集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市长期从事市政养护、园林绿化养护、城市公用服务、城市照明管理、公园广场管护、房屋管理、征收服务、公共自行车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基层职工及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一线执法和环卫保洁的职工,评选出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做出积极贡献,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顺畅、便利,提升港城整体形象的城市建设者和管理者。已获得“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是模范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专业过硬,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业绩突出,为城市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市政养护、园林绿化养护、城市公用服务、城市照明管理、公园广场管护、房屋管理、征收服务、公共自行车管理的一线工作者;
2.从事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一线工作者;
3.从事城市市容、城市建设、管理一线执法和环卫保洁一线工作者。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建控股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各县区、各功能板块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县区委宣传部、住建局,各功能板块党群部、住建局等单位负责本县区、功能板块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各县区、功能板块由住建局做好牵头工作,各县区推荐不少于3名候选人;各功能板块可推荐1-2名候选人;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可推荐3名候选人。各单位要对推荐申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推荐对象应填报《连云港市“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推荐表》(粘贴二寸红底证件照),并提交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红底电子证件照和电子文档。请于5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联系人:杨国华,电话85516067;邮箱:lygsjsjjcs@126.com;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315室。
相关表格请在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j.lyg.gov.cn/)“下载专区”下载。
(二)初评筛选。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评,根据报名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投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委评审。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候选人主要事迹,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审结果提交组委会审定,组委会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最美城市建设者”10名,并从中遴选5名候选人,参加全市第六届“最美港城人”评选活动。
(五)表彰奖励。由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建控股集团联合表彰“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新闻媒体对“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城市建设者”评选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优秀工作者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建立评选“最美城市建设者”评选活动专题宣传栏,集中时段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广泛调动职工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展播参评职工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各单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严格评选标准,做好推荐申报。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贡献,更要突出心灵美的内涵,确保把人民群众认可、事迹真实感人、影响深入广泛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推荐上报前应广泛征求同级纪委、组织、综治等部门意见。
附件:连云港市“十大最美城市建设者”推荐表.doc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