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落实“强帮促”措施扎实开展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有力有效推进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绘就“路线图”。
我市将以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不足30万元的村为重点,以“强组织、帮产业、促共富”为抓手,扎实开展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根据《方案》,到2024年底,全市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基本达到30万元;到2025年底,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稳定保持在30万元以上。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为建强经济薄弱村“带头人”队伍,我市将调整不胜任不称职村干部,严实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壮大村级后备力量,加大招录“定制村干”“乡村振兴专干”力度,探索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益“双指标”评价机制,优化村干部干事创业“三奖一补”激励政策,推动选聘优秀村(社区)书记纳入专项事业待遇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是关键。我市将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加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力度,建立“组团式”结对帮扶机制,实现“资源在县级统筹、项目在片区实施、效益在村级体现”。增强镇域经济带动作用,加快县镇产业园区建设,推广村级入股做法。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为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党建“红色引擎”驱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我市将坚持党建引领,开展“结强村、学强村、争强村”活动,推广西棘荡村“1+3”联合共富大党委做法,深化富民兴村党建联盟建设,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新型经营形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财税扶持、土地保障、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相关配套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先保障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用地,设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引导能人到村建设,同时鼓励开展商标注册、扶持农田水利建设等。
目前,我市已组织市县镇领导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金融村干、农技专家、“山海新锋”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南北结对村(企业)、本地经济强村等10支力量,共1450人、564家单位,“十包一”对307个村开展全覆盖“组团式”帮扶。
转载:连云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