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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合同文本公布 农民工工资将按月结
发布:2013/7/9 12:59:21  字体:+ 放大 | - 减小

  北京市进一步修订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中,对于劳动报酬的条则更为细化,要求按日计算工资或实行计件工资的标准完全在合同中体现,实现了“明码标价”。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在六里桥举办“春暖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标志着以大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主题的“春暖行动”在本市正式启动。
适用于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昨天在现场发放。柏澜表示,这个示范文本是全新的修订版本,与旧版本相比,有关劳动报酬方面的条则更为明确,根据施工类企业的特点,将劳动报酬的计发分为按日计算和实行计件工资两类,计发标准全部“白纸黑字”落实在条文中。同时,劳动合同里还明确,企业要在每个月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像以前那种一个工程完结后再付工资或者按季度、半年等时段发放工资的方式将不被允许。”柏澜说。
柏澜指出,新的示范文本中还强调了计算出勤工日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为准。如双方未签字确认或者不齐全的,在计发工资时,按照务工者一方主张的出勤情况执行。
据悉,今后在京施工的各类建筑企业将统一使用上述规范的合同文本,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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